69看书网 » 网游小说 » 奶茶店主会法术最新章节列表 » 第5章 两粒灵晶 (1/2)

第5章 两粒灵晶 (1/2)

文/芝麻叶面条
奶茶店主会法术 | 本章字数:40.95万字 | | 奶茶店主会法术txt下载 | 奶茶店主会法术手机阅读

“不好意思啊!”

宇月婷小口的喘着气,暖色的柔光灯下,神色显得有些憔悴,皮肤泛着一股病态的苍白。

相比昨天,气色差了很多!

接过方南递给她的奶茶,宇月婷歉意的说道:“今天加班,让你等这么久!”

“没事!”

看到对方紧赶慢赶的跑过来,方南也不好责怪什么。

“要不加个好友吧?下次你有事的话提前告诉我好了!”

好吧!

方南发现自己又犯贱了!

“嗯!?”

宇月婷犹豫了一下,看了看方南说道:“我的号码是~~~”

方南按照对方说的账号,输入搜索,然后提交好友申请。

“再见!”

“再见!”

两人互相道了声再见,各自离去。

“是不是大姨妈来了,怎么感觉脸上都没什么血色?”

最近的修炼,让方南的体质五感都强化了很多。

功法带来的敏锐感知,让他察觉出宇月婷身体的异常。

本来想提醒宇月婷,又怕对方误会。

宇月婷虽然在方南这里买了一年的奶茶,但是除了买奶茶的时候两人并没有说过什么话!

今天已经是说话最多的一次!

“说不定是加班太辛苦了!白领也不好做啊!”

想到宇月婷几乎每天都是八点多下班,方南感叹的摇摇头,不在去深想。

要到美女联系方式,是不是要发几条骚扰短信?

乱想什么呢!我是为了工作!

啪啪!

给自己两巴掌,方南不断提醒自己,色之头上一把刀。

看看聊聊就好,最好别有其它想法!

……

十几平米的小隔间里!

呼~!

方南呼出一口浊气,从盘膝的状态起身。

两枚乳白色,沙粒大小的灵晶,在丹田里浮浮沉沉。

经过三天的努力,方南再度凝聚一枚灵晶,相比上一枚,快了不少。

“有了两枚灵晶,今可以准备两百杯,利润破一千不是问题!”

嘿嘿!

方南心中意淫的笑笑。

洗脸刷牙,去小区门口吃早餐,然后骑车去店里。

最近有些飘的方南,已经不在自己做饭!

方南租住的小区,叫银帆小区,是个临近拆迁的老旧小区。

会住这里自然是因为房租便宜,像方南租的小房子,一个月加上水电才六百多块。

在宜州市,这个堪比一线城市的二线城市,这价钱称得上巨实惠了。

银帆小区的居住人口,百分之九十都是和方南一样的外来打工一族!

银帆小区价钱便宜,自然有便宜的原因。

除了小区陈旧,房间小,基础设施差,最重要的是离市中心有十多公里!

郊区,妥妥的!

一般在这里居住的人,去上班都是开电车,或者做公交、地铁,有轿车的人很少。

方南电车卖了,又不想挤公交,挤地铁,又舍不得打车,便只能骑上一个多小时自行车。

不过现在他体质增强,反应灵敏,原本一个小时的路程,已经缩减到半个小时。

这么快的速度,一路上惊了不少路人,骂声不断。

方南呵呵一笑,完全不当一回事。

七点钟准时赶到店里!

……

花九个小时制作出两百杯奶茶,时间也到了下午四点。

哗啦!

拉开卷帘门,奶茶店开始营业。

“小老板,就等你开门了!”

一个古铜色皮肤的中年壮汉,正蹲在门口抽烟,看到开门的方南起身笑着打招呼。

方南看了一眼,就认出对方是拆迁工地的一个小工头,昨天来喝过奶茶。

“要几杯?”

方南笑了笑问道。

“给我来三杯。”

胡红林舔了舔嘴唇,自从昨天喝过这里的奶茶以后,喝其它饮料都觉得不对味。

他平时晚上都要喝上四五瓶啤酒才睡觉,现在却一瓶都喝不下去,满脑袋都是奶茶。

今天为了早点喝到,以至于工地还没下班,他就提前跑了过来。

“一杯免费,一共三十块。这是活动最后一天,明天就没有免费的了!”

方南把装好的奶茶递过去,并且提醒对方活动到期时间。

工地工人现在可是他的主要客户群,先说清楚,免得误会。

“最后一天?”

“那我得赶紧回去,叫他们来尝尝!”

胡红林说完,就提着奶茶跑回了工地。

“哥们,我跟我朋友说了一下,他把价格提到了五万!哥们,够意思吧!”

一张长有不少痦子的脸伸过收银台,对方南说道。

同时一股小麦粉,奶油混合焦糖的气息扑面而来。

光闻味道方南就知道是是隔壁的赵天扬,更别提对方说的话。

“抱歉!我现在不想转店!”

方南平淡的说道。

“别啊!”

看方南的样子,赵天扬有点着急,他可是给小舅子打过保票,一定把店转过来。

“你要是不满意,我在去帮你争取。毕竟这条街的生意你也知道,想碰到一个接手的人不容易!”

本来开了三万六的价格,赵天扬准备晾方南两天在提价,但是昨天奶茶店的生意实在让他坐不住,想了一晚还是决定今天就提价。

听到对方的话方南也是差点气乐,赵天扬是把自己当傻子了。

先不说这家奶茶店,转让费加装修方南就花了近十八万,他当初选址也是经过详细考虑和

(快捷键 ←) 上一章:第4章 奇事章节列表下一页:第6章 店主仁义(1/2)(快捷键 →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