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9看书网 » 都市小说 » 无敌警探最新章节列表 » 第76章 矛盾 (1/1)

第76章 矛盾 (1/1)

文/帅气大叔
无敌警探 | 本章字数:122.98万字 | | 无敌警探txt下载 | 无敌警探手机阅读

这场火拼中,只有老总和王明聪没有受伤,人数方面,红鹰是占绝对的优势,实力也不错,所以最后,刀锋会的人只能落荒而逃。

还好,罗小龙只是受点轻伤,没什么大碍。如果不是,楼明宇还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自己的队长。

而阿火暗中带来的一百多号人也死伤过半,他自己也被砍了数刀,还好不危及生命。

他带人潜入,本来是想着趁乱杀了王明聪的,没曾想造成了这样的局面,现在暂时是杀不了他的。

误乐城一片狼藉,就仿佛刚刚停火的战场,人间地狱。一些残肢断脚洒落在地上,活着的人只要还能呼吸,就能闻到充斥在空气里的血腥味。

陆超光着身子,强壮的胸肌上有两道明显的刀痕,皮肉外翻着,还有鲜血在慢慢的渗出。他的衣服早已被鲜血染红、被刀划烂,干脆一手撕掉光着身子来的痛快。

他正带着几个人拿着刀检查躺在血泊里的越男人,还有没死透的,他们直接补刀,绝不留活口。然后带领着活下来的兄弟把死去的兄弟的尸体处理好。

此战中,楼明宇没有杀一个人,他只是把人砍伤,让对方失去战斗力而已。但是这些人始终是难免一死的。

他的表现,老总全部看在眼里。

没有发现胡氏兄弟的尸体,老总提着的心始终没有放下,能否真正把刀锋会消灭,就看最后一步了。

战斗结束后,楼明宇简单的处理一下伤口,就带着剩余300多人返回赌场。

一路上,楼明宇百思不得其解,为什么红鹰社团整出如此大的动作,却没有惊动警方?警方不知道消息是不可能的事,因为罗鸣早已派人把这一块盯着了。但是为什么警方没有行动呢?

回到赌场,发现周彤不见了,看到那两个被人打晕的小弟,就知道出了事。

几个小时过去了,被打晕的两个小弟还没有醒来,最后还是楼明宇让人用冷水把他们泼醒。

见到楼明宇浑身是血的坐在椅子上,他们吓得不轻,抖索着双腿,不敢正视他:“老......老大,你,你怎么了?”

“怎么回事?周彤人呢?你们怎么被人打晕了?”楼明宇虽然受伤了,但底气还是很足,这跟他当过兵有直接的关系。

小弟把他们离开不久后所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楼明宇,然后他派出所有人全城搜索周彤的下落。一时间,赌场里就只剩下他和小龙两个人。

他们没有去医院,而是用备用药箱自己给自己疗伤,这点伤不足以致命,自己还是能够处理好的。

一个小时后,他们处理好自己的伤口,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,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。

一直到太阳落山,派出去的小弟纷纷回来报告,都说没有找到周彤的下落。楼明宇不免心中担心,这个神秘人到底是什么人呢?他为什么要抓走周彤呢?有什么目的?

想不明白,但一定要找到周彤。

刑警队长办公室里,晚上九点,这个时候,属于下班时间。但是罗鸣的办公室里还是灯火通明,他坐在办公椅上,一手夹着烟抽着,眉头紧皱。

“咚咚咚......”有人敲门。

“进来。”罗鸣头也不抬,又抽了一口烟。在这之前,他打过电话给楼明宇询问了一下情况,得知小龙没有什么大事,只是受了点皮外伤,终于松了口气。

对于这个儿子,他真是太无奈了,他知道,小龙继续这样下去肯定有一天得出事的。但是他虽然身为警察,却拿自己的儿子没办法,自己想想都觉得特别的讽刺。这些年来,亏欠他母子俩的太多了,不免内疚。

还有这个儿子整天不回家的,罗鸣想和他坐下来好好谈谈都是一种奢侈,总不能跑去红鹰社团找儿子吧?这样肯定会给小龙带来或多或少的麻烦的,毕竟他是警察。

罗鸣在电话里只是询问一下他们的情况,知道他们没什么事情也就放心了,他知道那场火拼的惨烈。

还有一件事,他没有在电话里头问楼明宇,因为在他心里,还不确定这件事是不是真实的。这只是从一个小混混的嘴里说出来的,能有多高的可信度?

但是转念一想,如果真是这样,那该怎么办?要把他抓起来吗?顿时又陷入矛盾之中,不知不觉又抽完了一根烟。

一推开门,石头就闻到一股烟味,石头说道:“头儿,要不要对犯罪嫌疑人楼......楼明宇进行抓捕?”

罗鸣沉默不语,抬眼看着他。

“头儿,我知道你心里也不是滋味,我也一样,他......没想到他......你说他自廿堕落加入黑到也就算了,没想到还沾了毒品。我们是执法人员,有些事我们必须是要做的。”石头说道。

“一个小混混而已,说的话不可尽信,我们要确凿的证据。”罗鸣转动着眼珠子,似乎想到了什么,说道:“走,跟我去押房看看。”

因为他忽然想起狗仔说的一句话,他说,他出卖了楼明宇,楼明宇一定会要他的命的,虽然现在是在警察局的监狱里,但楼明宇知道后肯定想办法杀了他的,他要求警方24小时的保护他。

这是在警察局,要发生这样的事情概率微乎其微,也可以说是不可能发生的,但是又事无绝对,还是以防万一为好,万一是真的呢?

(快捷键 ←) 上一章:第75章 被遗弃的感觉章节列表(快捷键 →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