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9看书网 » 历史小说 » 汉第三帝国最新章节列表 » 第44章三年之约是个局 (1/2)

第44章三年之约是个局 (1/2)

文/步惊俗
汉第三帝国 | 本章字数:108.65万字 | | 汉第三帝国txt下载 | 汉第三帝国手机阅读

正所谓时移则势异,势异则情变,情变则法不同。

环境不同,时代不同,制度也自然要变!

“后世的一位哲人曾经说过‘只有最适应当前生产力和人文社会的制度,才是好制度,生产力一旦有阶段性突破,那么制度不管过去多成功,都应该立刻变革。’这句话,应该是完全正确的!对,就应该是这个道理!”

这位哲人不仅说过上面这句话,他还说过:“只有能跟上生产力发展的制度,才能更好的发挥作用。任何想走捷径,通过抄袭照搬所谓‘先进制度’,复制他国成功经验的做法,后果多半悲剧。”

“或许制度与这面黑板一样,也有正反两面?若是用的好,那就是正面,若是用的不好,自然成了反面?看来,制度的好坏对错,还要看使用者如何去用、如何去变!”

下定决心后,刘曜整个人的精神为之一振!

因为他接下来计划执行的朝廷官制,在中国的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,或许有与之类似的制度,但仍然有着极大的区别。

他打算对君权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,同时也限制臣权!

刘曜比任何人都清楚,在只限制君权,不同时对臣权进行限制的话,那仅仅是权力的暂时转移!

已经覆灭的皇帝刘宏,他的真正权力有多大?可以说是不如一个地方县令!

他的皇帝权力哪里去了?其实是转移到了张让、曹节等中常侍手中!

所以,真正需要限制的,乃是官僚阶层的权力,而限制官僚阶层的权力,是需要通过对其权力实现途径进行限制实现的!

比如,用法律法规的形式,明确各级官员的职责,并设立渎职罪,以问责制的方式,成立专门的机构来限制臣权。

假设张让、曹节等中常侍的权力被法律明文规定,且有专门机构按照法律监督他们的话,哪怕他们得皇帝宠信,也难以逃脱这个专门机构的调查和盘问。

一旦有这样的机构存在,便降低了臣子专权、擅权的可能性,虽不能百分百遏制,但至少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会降低。

“朱大鸿?”

刘曜高声朝门外喊了一声。

“臣在!”朱大鸿应声而入,躬身恭声道。

刘曜道:“传本王口谕,命众臣工于一个时辰后{巳时},在建章宫前殿议事!”

同一时间,长安城内,在杨赐新的府邸之中,郭禧、李咸、陈耽、蔡邕等人正在议事。

他们这些世家大族与士人的代表,聚在一起,议论的不外乎是时局政事。

此次,众人讨论的是《三王停战协议》。

若没有这个停战协议,恐怕杨赐、李咸等年老之辈会死在洛阳的牢狱之中,刘宠不可能释放他们。

可当真正目睹了公布于天下的停战协议之内容后,以杨赐为代表的世家大族之领袖,赫然发现,这个协议的本质,其是一个局!

一个由刘曜发起,说服陈王、鲁王之后,以三王的名义共同针对“大地主”设的局!

富裕百姓的增长率、士人的增长率、人口的增长率这三者,统计任何一个都需一个绕不开的前提条件,那就是编户齐民!

若不知道治下有多少百姓、多少士人、多少人口,如何统计增长率?

怎么才能知道这三者的数量?

很好办!

编户齐民!

何谓“编户齐民”?

即被朝廷正式编入户藉的自耕农、佣工、雇农等,称为编户齐民。

编户齐民既是行政管理制度,又是赋税制度。

编入户籍的老百姓,可以享有朝廷对地方建设的福利,但必须承担朝廷的赋税徭役,即田赋和人头税,徭役和兵役。

没有严密的户籍制度,怎么保证赋役制度的实行?

凡朝廷控制的户口,都必须按姓名、年龄、籍贯、身份、相貌、财富情况等项目一一载入户籍,被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平民百姓,称为“编户齐民”,也叫编户民。

编户民具有独立的身份,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、兵役。

大地主为了少缴赋税,在地方政府进行人口普查的时候,他们往往会隐瞒自己田庄之中的佣工、雇农,来达到少缴税,甚至不交税的目的。

只有搞清楚治下究竟有多少编户民,才能统计出真实的人口数据!

执行编户齐民制度会触碰到大地主的利益,故而杨赐等人才会认为停战协议乃是针对大地主布的局。

大地主不一定是世家大族,也可能是地方豪强,但世家大族一定是坐拥千亩乃至万亩耕地的大地主!

“倘若不配合的话,那三年之后就难以统计到真实的数据,届时楚王想要胜出,怕是不易。”

杨赐是这次会议的召集者,他必须率先表态。

“而且,之前楚王率领楚军{百姓军}一路北上,接纳了许多地方势力,对于各个地方势力的处置,诸公应该有所耳闻罢?”

杨赐说的是刘曜对地方势力的处置办法。

对于那些选择归顺的地方势力,刘曜会以归附有功为由,根据此地方势力的实力、表现,再加上在当地的口碑,进行综合评判,最后授予不同级别的军功。

地方势力便可以楚王敕封的军功爵位,摇身一变,成为楚王麾下既得利益集团的一份子。

虽然地方势力掌握的土地要卖给楚王,但在其选择归顺获得军功爵后,仍会得到不少土地的赏赐。

目前最高的赏赐是第六等军功,大上

(快捷键 ←) 上一章:第43章对与错2章节列表下一页:第45章袁曹之谋(1/2)(快捷键 →)